希望大家都能去更多的地方,爱更多的人!

【千我】从旧金山到北京有多远


从旧金山到北京,9400公里,跨越一整个太平洋,再见北京,再见我的爱。

 

01

 

我第一次见易烊千玺是三月底的某一天,那时北京早已春光明媚,得赖于北纬40°的温和气候,樱花开遍了整个北京城。我在这样明媚的春光里,顶着个刚染的酷炫吊炸天的白金色头发去了易烊千玺所在的昌平校区。

 

顾不上吃午饭便匆忙从学校赶了过来,一下车我便迅速冲进了视线范围内的麦当劳,打算吃饱喝足再慢慢悠悠地晃到中戏门口拍照留念,纪念到此一游。

 

那天是周一,到的时候是下午两点,麦当劳只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人。我三下五除二点好餐,挑了个临窗位置,正打算大快朵颐。突然视线里出现了一个黑色口罩黑色棒球帽的黑色身影,看到他压低帽檐往这边走,我好奇不免多看几眼,突然就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正在我迟疑之际,他长腿一迈一溜烟跑了,化成远处一个不起眼的背影。

 

我愣住了,我想,我刚刚看到的那个该不会是易烊千玺吧?

 

02

 

我第二次见易烊千玺是在清明假期的某一天,那天我为了拍长城的樱花去爬一段人迹罕至的长城。

 

早早到了那,我按照之前做好的攻略边走边拍,突然相机的镜头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再加上黑口罩黑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不必想都知道是谁。

 

透过相机屏幕,我看到他的嘴一张一合,听到熟悉的声音响起:“姐姐,怎么又是你?”

我惊讶:“什么叫又是我?”

他走近我,指了指我的头发,“染这么酷炫吊炸天的头发,不能不让人印象深刻。”

“?”

他看到,努力憋笑,嘴角边两个梨涡荡漾。

 

“这么说,那天那个黑色衣服,一见到我跑得贼快的真的是你?”

他说,“我那天以为你是私生就跑了,但后来跑到一半就停下来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私生没有我这么张扬的,说完他又指了指我的白金色头发。

我:“……”

 

03

 

我第三次见易烊千玺是五月里的某个周六,我经过未名湖畔,突然想起三月北京城里的樱花,但此时樱花早已经掉光了,我只能呆呆地望着湖畔的垂柳发呆。

 

突然一声苏爆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姐姐,好久不见。”

听到熟悉的声音,我心里一紧,迅速抬眼,入目的是他依然澄澈的双眼。

“千玺,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难掩惊讶。

“因为我想见姐姐,所以就来了。”他微笑着说。

我听完一阵沉默。

 

他看到我不说话了,索性一把抢过我的手机,让我解锁,然后给他。我呆呆地照做了。不到半分钟,我听到微信提示音响起,他把手机还给了我。

他靠近我,在我耳畔低声说,“姐姐再见了,后会有期。”说完飞也似地跑了,只留给我个易阵风的背影。

 

那天易烊千玺跑了之后,我才发现我和他加上了微信,怀着万分惊喜的心情打开他的朋友圈,就像他自己所说的,他很少发朋友圈,一年到头也就那么几条,而且还都是风景照,且非常具有易烊千玺的风格——空乏。

 

加了微信后,我们几乎每天聊天,我在学校遇到的趣事,会当作段子告诉他,平常出去玩拍的照片,也会给他分享,然后等待他的点评。而他很忙,因为工作各地跑,他最常给我发的,就是一张系统地图的路线截图,起点是他所在的地方,而终点,始终是北京。他不止一次地和我说过,他长在北京,无论他要走多远,北京始终是终点。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无论日后我要走多远,北京也始终是我的终点。

 

04

 

他没有工作的时候就在北京呆着,偶尔去上课,偶尔宅在家里,也偶尔来找我,带我撸串带我出去玩。我和他之间的联系一点点变多。我们就这样,一起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一点点地走遍北京城。

 

记忆最深刻的那天,我和他顶着大太阳,把自己捂得像个傻子,在北海划船,耳畔一直循环播放着《让我们荡起双桨》。即使坐在船篷之下,北京的大太阳依然晒得人发晕,我整个人都晕乎乎的,突然,我听到他凑近在我耳边轻声说:


“我好喜欢姐姐,姐姐做我的女朋友吧!”


即使当时是下午,即使那天我没喝酒,但我却好似沉醉在春风沉醉的夜晚里,我晕乎乎地点头,慌不迭答应了。

 

随后他搂住了我,在我彻底沉醉之前,我听到他说,“即使以后我们都老了,我也依然要带着你来北海划船。”


他用手抚上我的嘴唇,轻轻地亲了上去。我们在北海的游船上,完成了我们的第一个亲吻。

 

确定关系以后,我们的交流方式和原来相比并没有多大变化,我在想,也许我们的关系早就达到了那个节点,确定关系与否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早已心意相通,心神早就被无形之线牵引于一处。

 

05

 

我大一的那个夏天,在北京炽热的阳光里,我和他走遍了好多地方,做了好多情侣该做的事。我和他越来越像,说话像,爱好像,性格也像,我们之间的羁绊被深刻烙印在了对方灵魂之中。

 

我们一起去了人潮汹涌的南锣鼓巷,被挤得像个傻子,他一着急攥住我的手,我们的手就这么顺理成章地牵在了一起;我和他深夜骑着自行车在北京的街头晃荡,把27公里的长安街从西到东骑了个遍;我们在夏天的午后去了什刹海,挑了一间小酒吧一坐就是一下午,听着驻唱歌手一直循环在唱《安河桥北》,最后他听不下去了,自己上去给我唱了首我最喜欢的《董小姐》;我们一起大早上爬起来去看天安门的升旗;穿着情侣装一起去798看喜欢的艺术展和摄影展……

 

那个夏天,他陪着我,把我之前梦想的所有能和男朋友一起做的事情都做了一遍。


那年夏天,是我十九年人生中过得最酣畅淋漓的夏天,我和他共享了一整个完美夏天,共享了北京的大太阳,共享了夏天的炽烈,共享了汗水、热情与爱。

 

06

 

记忆终结在那个节点,那是大二上的秋天。那段时间他在外地拍电影,那是一部非常重要的电影,他凭借那个角色,有望冲击一个顶级奖项。算起来我们已经许久没有见面,他答应我拍完电影回北京后就陪我一起去看香山红叶。我每天都在等着他,结果没等到他回来,反而先等来了他的经纪人。

 

看到他的经纪人对我挑眉,我知道已经藏不住了。

她对我说:“你应该知道我来的目的吧。”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知道这事的时候,我特意把你查了一遍,一查吓了一大跳,多么优秀的履历,从小到大拿奖拿到手软,大学保送到了P大,这样的人,难怪千玺会喜欢。”


我淡淡地看着她,等待她的下文。

“看来千玺很喜欢你,他把你保护得很好,和你谈恋爱的事情他连胖虎都没有告诉,要不是看他这次拍电影不对劲,我还不知道这一回事。他这么为你,你就不为他想想?”

她搬出易烊千玺,我沉不住气了:“我怎么不为他着想?难道像你这样处心积虑让他和我分手,就是为他着想了吗?“

她突然扑哧一笑,“小女孩就是沉不住气,和千玺刚出道那会一样。”

我突然想到,易烊千玺刚出道那会,小小的身躯,处处被排挤,被打压,可他那时的笑容还是真诚而带着暖意的,现在的他,慢慢学会掩饰自己,用沉默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眼神越来越凌厉,越来越封闭自己,不让任何人走近。

 

我反问她:“你觉得现在的易烊千玺快乐吗?他被无数人期待,却也被无数人要求。”

“千玺是聪明人,你也是聪明人,要想得到更多首先得失去更多,易烊千玺现在已经获得了他刚出道那会想都不敢想的人气,他失去的东西和这些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按照公司的规划,还有更大的舞台等着他,而他现在的最大阻碍就是你,有你在,他始终狠不下心走更远。”

“他以后要走很远,你不能自私地让他因为你放弃他本该拥有的舞台。他还这么年轻,像你这样的女孩多的是,你又凭什么是他的唯一?”

“听我的,你为他想想吧,别这么自私,早点分手,他就可以早点忘记你。”

他的经纪人寥寥几句话,轻易就击垮了我的心理防线,让我溃不成军。

 

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勇敢,碰上爱的人就可以认定一辈子,然后一生纠缠再也不分开。但现在碰上易烊千玺,我才发现,当人们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是无私的,她会为了对方而甘愿舍弃自己的爱。

 

07

 

我决定和易烊千玺分手,他有大得不得了的舞台,而我,不该成为束缚他的桎梏。他还太小,一次心动很快就能忘记,我这么告诉自己。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始终不敢和他直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害怕我舍不得,我害怕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害怕我会崩溃,我害怕他会生气,我害怕他会骂我怂,于是我还是选择了不告而别,不再联系,从此山高水长,再不相见。

 

我是那种为爱情死的人,遇到爱人便如同飞蛾扑火般用尽全部热情燃烧自己,可我不是那种离了他就不能好好生活的人,我是个坚强的人,即使难过,我也依然能勉励自己鼓起勇气好好生活。

 

这段时间我一有空就往外跑,我几乎跑遍了我和他一起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我一个人去了什刹海的那间小酒吧,听到歌手低沉的声音唱着《安河桥北》那一句,“让我再看你一眼,从南到北”,泣不成声。北京这座城市里,到处储藏着我们的回忆,我不想再在北京呆下去了,本就是为他而来,没有了他,再呆在这座城市也只能是虚耗生命,徒增伤悲。

 

我记得他告诉过我,旧金山有条路叫Jackson Street,所以他一定要去趟旧金山。当时我笑盈盈地打断他说,旧金山值得去的地方可多了,金门大桥、渔人码头、九曲花街……我们以后每个地方都要去一遍。于是,我把逃离的地方选在了旧金山,那个常年温暖湿润的海边城市。

 

在决定逃离之后,我不再主动找他聊天,再加上他忙着拍电影,我们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少,但每次聊天结束后,他都一定会对我说,“姐姐,等我拍完这部电影一定休一个月的假,然后每天去你学校看你。”我每次只能支吾地应着好。

 

08

 

十二月,我成功申请到了S大的一个长期交流项目,毕业后可以选择回国,也可以继续留在那边深造。一切手续都办好的时候北京已经步入深冬,走在北京的街头目力所及皆是光秃的枝丫,再不复夏天的生机勃勃。

 

S大那边通知我尽早入学,我缓慢地收拾行李,紧赶慢赶,还是赶不及在易烊千玺电影拍完前见他最后一面。我安慰自己,见不到也好,见到他,我害怕我控制不住,我害怕我不想走,我害怕我舍不得北京舍不得他。

 

上飞机前,我最后看了眼北京的天空,此后我将永去故国,也许再也不会回来。


我以为我已做足万全准备足够坚强,但飞机离开北京地面的那一刻,我还是泣不成声。

 

我记得我和易烊千玺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不是因为我们不相爱了,而是因为我们要去的,不是同一个地方了。这一次,我和我的男孩要分开了,他在北京,而我在遥远的旧金山。去到那里,不会再有人陪我去北海划船,不会再有人给我在什刹海唱歌,不会再有人和我一起深夜骑着自行车把27公里长安街从西骑到东,不会再有人陪我爬开满樱花的长城,甚至在温暖湿润的旧金山,连樱花都没法看到了……我和他隔着一整个太平洋,却好像隔着一个世纪的距离。

 

从旧金山到北京,9400公里,跨越一整个太平洋。

再见,北京。

再见,我的爱。 

 

【后记】

 

第一次写同人文,这篇文章是情感作祟的结果,感性多于理性,显得青涩而稚嫩,有许多不足之处。

 

每一篇作品都是创作者投入情感与时间的结晶,这篇故事,有太多我投入的东西。自从来到北京,有关这个故事的设想就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但我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开始动笔把它写下,直到那天我真正去了中戏,真正地切身感受千玺所走过的路,所生活过的地方。那些故事里的场景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我好像真的可以看到平行时空里的另一个故事,所以我花了两天时间把这篇故事写下来,写给我,写给我们,写给每一个人。

 

这是一场梦,虽然梦会醒,但梦的意义就在于,因为有梦,醒来后我们得以更好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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